回首頁 |  | 意見信箱

不動產租賃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作業


請以json格式匯入。另xml格式僅協助舊案匯入,屬新制欄位仍需自行填報
1.案件基本資料

(調整本欄內容後,請檢視租賃標的及價格資訊是否需一併調整!!)
2.申報人
3.申報代理人(受申報人委託)
4.承租人
承租人如有數人者,僅需就其中一位為代表填載,並應於下方備註欄內註明該不動產之承租總人數。
5.租賃標的

(租賃用途為「居住用」時須勾選)
土地 筆, 建物 棟(戶), 房間
~
租賃用途為「居住用」時須勾選
6.租金資訊
元/月

勿計入管理費、水電費、瓦斯費、網路費等其他租賃不動產衍生相關費用,如無法扣除者,請於備註欄註明
車位
車位租金總額 元/月
7.土地標的清冊
刪除 段小段 地號 租賃面積(m2) 都市土地使用分區

8.建物標的清冊
刪除 段小段 建號 租賃面積(m2)
9.車位標的清冊
刪除 車位類別 車位租金(元/月) 租賃面積(m2) 車位所在樓層

10.備註欄(無下列情事者免填)
(1)承租人
,共
(2)租金

(3)租賃標的
(請敘明契約所載全部門牌,最多250中文字)
(請敘明個別期間租金約定情形)(最多200中文字)
(4)特殊交易情況、條件
(5)其他
(請敘明)(最多250中文字)
不動產租賃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填寫說明
x
案件基本資料
x
申報人
x
申報代理人
x
承租人
x
租賃標的
x
租金資訊
x
土地租賃標的清冊
x
建物租賃標的清冊
x
車位租賃標的清冊
x
備註欄
  • 承租人有數人者,於「4.承租人」填載其中一位為代表外,並應於本欄(1)承租人註明承租總人數。
  •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用、混用,其租金是否含稅應於本欄(2)勾選含稅。
  • 租金總額包含管理費、水電費、瓦斯費、網路費等相關費用,且該費用於契約未載明金額致無法於 「6.租金資訊」之「不動產租金總額」扣除者,應於本欄(2)租金勾選所含費用。
  • 租賃建物案件有多個門牌且未分開計租者,除於「5.租賃標的」之「建物門牌」填載其中一門牌外,其餘門牌應於本欄(3)填載。
  • 租賃標的含有未登記建物面積部分,應於本欄(3)租賃標的勾選。
  • 租賃建物部分範圍者(如分層出租、分租套雅房等),因租賃習慣未於契約記載該共有部分之分算面積者, 應於本欄(3)租賃標的勾選未計入共有部分面積。
  • 租賃全棟(戶)建物而未租賃車位,但因該建物共有部分登記面積含有車位面積,得免拆算,應於本欄(3)租賃標的勾選。
  • 租賃案件於租賃期間有約定不同租金者,於「6.租金資訊」之「不動產租金總額」填載第一期租金外,其餘期間之租金應於本欄(3)租賃標的註明。
  • 因考量民情風俗、親友間租賃等特殊交易情況或條件,以致影響成交租金者,應於本欄(4) 特殊交易情況、條件勾選。
  • 其他與租賃案件相關資訊未盡事項之註記,以致影響成交租金者,於本欄(5)其他註明。 例如有租金以外其他費用之約定(如每月管理費1千元),該費用認為有需要註記者,得於本欄(2) 租金其他註明。
  • x
    x
    檢核提醒
    x
    x
    提醒
    ● 古亭地政事務所管轄中正區地段:永昌段、河堤段、南海段、福和段
    ● 建成地政事務所管轄中正區地段:中正段、臨沂段、成功段、公園段、城中段
    x
    租賃層次複選
    x
    檢核提醒
    提醒內容
    x
    地址輔助輸入
    路/街
    x
    您的填寫畫面久未操作即將關閉,若尚未填寫完成,請點選匯出檔案留存資料,倒數600秒完畢仍尚未操作,系統即登出並回到申報系統首頁
    x